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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代表选举联络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年度工作总结(精选多篇)

时间:2024-11-29 16:26:04
市人大常委会代表选举联络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年度工作总结(精选多篇)[本文共10048字]

第一篇:市人大常委会代表选举联络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年度工作总结

200*年,是不平凡的一年,也是市人大常委会换届后的第一年。一年来,代工委在市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圆满完成人大换届选举方面的工作任务

(1)认真做好市县乡三级人大代表选举指导和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总结。为指导各选举单位选举好新的一届**市人大代表,代工委在常委会领导下,随

时掌握工作动态,及时通过编发《选举工作简报》,指导面上工作,对有关问题的询问及时予以解答,还经常深入有关选举单位进行现场指导,协调处理代表选举中的疑难问题,纠正偏差。在推荐市代表候选人阶段,会同市委组织部对各选举单位推荐的代表候选人,认真依法进行审查,使市代表的选举工作得以健康、顺利地进行,并取得圆满成功。换届选举结束后,及时对各级人大选举工作进行总结,汇总上报换届选举工作情况,整理有关资料并归档。

(2)精心承办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的选举事项。认真起草《大会选举办法》等20多个文件,切实做好选举的各项准备工作和大会选举事项的组织、服务工作。

(3)努力做好新一届省人大代表选举的有关工作。一是积极就省人大代表候选人的推荐工作,向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二是认真筹备省代表选举事项,搞好大会选举服务工作;三是在因故推迟选举时间的情况下,加班加点汇总整理选举结果,填写、报送选举报表、代表登记表和代表照片、联系电话等,按要求完成上报任务。

二、切实加强人大代表工作

今年,主要围绕“夯实基础,完善制度,优化环境,提高素质,促进履职”这一主题,加强和改进了代表工作。

(1)健全和完善代表工作制度。一是起草并印发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大代表工作的意见》;二是起草并提请市人大常委会第三次、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办法》、《市人大代表议案处理办法》和《市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办法》;三是起草并印发《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市人大代表安排意见》。

(2)成功召开全市人大代表工作座谈会。4月下旬,在宜都市召开的全市人大代表工作座谈会取得圆满成功,主要体现在:一是安排周密,准备充分。会前,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张建一、分管副主任吴开保带领我们深入宜都、夷陵、西陵等地,对代表工作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并在此基础上,有的放矢地确立了会议的主题(即:统一认识,明确任务,交流经验,学习业务,促进工作);我们在有关方面的积极配合下,认真筹备,精心安排,使会议如期顺利召开。二是会期虽短,但内容丰富,并达到了预期的效果。在为期两天的会议上,常务副主任张建一在全面总结代表工作、分析代表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的基础上,安排、部署了今后一个时期代表工作的新任务;副主任吴开保强调了今后一个时期代表工作的重点,提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的具体要求;宜都市、夷陵区、西陵区和宜都姚家店乡在会上交流了代表工作经验;与会人员现场学习了宜都姚家店乡开展“代表挂牌履职”活动的做法和经验;还开展了代表工作业务培训。会后,各选举单位认真贯彻会议精神,结合实际,研究出台了一系列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的新办法和措施,使代表工作出现新的起色。

(3)认真做好代表及人大干部培训工作。一是会同研究室,承担了4月举办的全市人大干部培训班的组织工作和授课任务。二是指导部分县市区组织开展代表培训活动,并应邀在5区1市举办的人大代表和人大干部培训班上,就代表工作问题作专题辅导6场次,培训人数达1200多人。三是会同办公室、研究室承担了在市四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对市人大代表进行集中培训的筹备任务和组织工作,并订购《人大代表依法履职读本》赠发给了全体代表。

(4)采取积极措施扩大代表知情权。一是在安排列席常委会会议的全国、省、市代表时,根据各次常委会会议议题的内容安排相关代表,并适当增加人数,以扩大代表对常委会会议及活动的参与。二是常委会、市“一府两院”坚持定期给市代表寄送《常委会公报》、《政府公报》、《法院工作情况通报》、《检察工作情况通报》等工作信息资料。我们也将常委会关于加强和改进市代表工作的意见、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通报、本委工作总结等资料及时寄给了代表。

(5)认真组织开展代表活动。今年,是常委会直接组织市代表开展视察、调研活动最多的一年。9月,我们受省人大的委托,组织在宜的省代表到枝江就县域经济发展情况专题进行调研,形成的专题调研报告被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转发。同月,常委会就组织市代表开展专题调研活动向各选举单位发出通知,提出要求。各选举单位根据通知要求,先后组织市代表分别围绕项目建设、节能减排、旅游发展、新农村建设、食品安全、基础教育、社区建设等主题,开展专题调研活动,为本市的经济社会发展建言、献策。长阳、五峰两自治县还组织市代表围绕本地

经济发展问题,到城区进行专题考察活动。

(6)积极为代表执行代表职务创造条件、提供服务。一是新的一届市代表产生后,我们专门发文,组织各选举单位按行业或按地域组建市代表小组、建设代表活动室;以典型引路的形式,推广建立“代表信箱”、“代表联系选民中心户”和“代表公示栏”。至5月底,市代表小组的组建工作全面完成,411名市

代表,单独编组14个,混合编组84个;全市建立各级人大代表活动室和代表之家231个。二是提前划拨代表活动经费(由原来的年底拨付改为年中拨付),及时保证代表活动的需要。三是给市代表征订《中国人大》、《**人大》和《三峡文学》等杂志,编发学习资料--《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常用法律法规选编》,制发《代表通讯录》和《代表证》,寄送《市人大机关通讯录》。四是上级人代会召开前,主动协助全国、省代表做好议案、建议准备工作,为其开展专题调研活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交通条件等。五是积极为全国人大组织部分全国代表到宜调研“征地补偿”问题、为省人大组织部分在鄂全国代表视察三峡旅游工作和调研农村义务教育情况、为全国人大**代表小组调研城区“循环经济,节能减排”情况,做好联系、协调和服务工作。六是及时通知全国和省人大安排列席其常委会会议和活动的全国、省代表,并根据需要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服务。

(7)采取措施激励选举单位做好市代表工作。为提高选举单位代表工作机构的积极性,促使其切实落实市代表工作,丰富市代表活动,我们一是不定期地通报选举单位组织市代表开展集中视察或专题调研活动的情况。二是从今年开始,根据选举单位开展市代表工作的情况,给予一定的工作经费。

(8)密切与全国、省、市人大代表的联系。我们先后深入13个县市区,以召开代表座谈会、个别走访等形式,联系在基层的市人大代表100多名,并及时将代表对各方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向有关部门反映。

(9)建立代表履职档案。为更好地掌握市代表的履职情况,我们向他们印 ……此处隐藏5157个字……报告、视察工作、依法质询等方式进行。”在人事任免过程中,首先是提请任免人名单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送达人大常委会,保证人大常委会有充足的时间了解拟任免人员情况,不搞盲目表决。其次是要搞好拟任干部的任前调查。其具体方式,一是常委会派人参加党委组织部门对拟任人员的考核;二是人大常委会派人到拟任人员所在单位听取基层干部和群众的意见,也可以逐步推行拟任干部公示制度,由组织部门或人大常委会在任命前一定期限内向社会公布拟任人员名单,征求群众对拟任人员的意见,并对检举揭发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三是要求拟任人员作供职报告或述职报告,了解其过去的工作情况和今后的打算;四是对拟任人员作必要的法律知识考核。对调查和考察中发现有重大问题或需要进一步了解情况的,可以建议提请机关撤回提请或由主任会议决定推迟任免。其三是要搞好任免前审议。在人大常委会会议上,提请任免的机关要详细介绍拟任人员情况,在此基础上人大常委会参与调查、考核的人员要报告调查情况、法律考试情况或公示结果,对于不清楚的问题可以要求提请机关或拟任免人员作进一步说明。在审议时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正确评价干部,是成绩不夸张,是问题不回避、不扩大,力求全面、准确地反映拟任免人员的德、能、勤、绩。

2、严格人事任免程序。一是党委推荐的人选至少要提前半个月交人大常委会,给常委会组成人员充分的酝酿时间。二是要发挥主任会议的作用。对党委提出的人事任免方案,主任会议要进行严格的审查。对拟任人员的人大意识、法律意识、廉政意识、服务意识、宗旨观念进行调查了解。如果认为拟任命对象情况不清,或者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反映拟任命对象的问题,主任会议应责成常委会的有关工作机构进行调查和核实后,再决定是否提交常委会会议进行审议。三是要给常委会组成人员以充分的酝酿审议时间。四是要慎重表决。五是举行颁发任命书仪式,实行人大任命干部宣誓就职。这样,可以增强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干部的法律观念、人大观念和公仆意识。

三、加强对人大选举和任命干部的任后监督。加强任后监督,是新时期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工作的重点。

一是述职评议要经常化。述职评议是人大常委会在人事任免实践中探索出来的行之有效的干部任后监督形式。但有些地方的述职评议往往只是蜻蜓点水,评议面不宽,难以收到好的效果。因此,应使述职评议经常化。即在每次人大常委会会议上评议若干名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和任命的干部,确保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和任命的干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并自觉接受其监督。

二是跟踪考察监督。常委会的工作机构可以通过参与“一府两院”及其所属工作部门的工作,旁听他们的会议,以及召开座谈会、民意测验、素质测评、问卷调查等方式,了解人大任命的干部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工作实绩、依法办事的情况等,并将此作为今后任职、免职、撤职的重要参考依据。

三是充分运用各种刚性的监督形式。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在对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和任命的干部进行任后监督方面,很少运用诸如质询、撤职等刚性的监督形式。而这恰恰又是强化人大人事监督,提高地方人大常委会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地位和威望不可缺少的形式。因此,地方人大常委会对藐视监督的、贪污腐败的、违法乱纪的、不称职的干部,该质询的要质询,该撤职的要撤职。只有这样,才能树立起人大的威信,人大常委会才能不辜负人民的期望,成为真正的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

第四篇: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工作职责

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

工作职责

一、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制定本委全年工作计划。

二、为县人大常委会拟订和审议有关人事、代表、选举、乡镇人大工作方面的规定、办法以及决议、决定草案做好具体工作;为上级人大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征求意见做好具体工作,并参与颁布后的宣传贯彻工作;检查了解有关人事、代表、选举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决议、决定的贯彻实施情况。

三、负责办理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审议人事任免事项的具体工作。

四、承办县人大代表选举和县人代会有关选举事务;承担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指导镇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办理县人大代表和我县选出的淮安市人大代表补选、罢免等具体工作。

五、负责县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整理、交办、督办工作,及时收集代表对答复意见、办理情况的反映。做好与本工委有关的信访工作。

六、负责联系县人大代表小组,了解代表依法行使职权的情况,指导和协助代表小组开展闭会期间的活动,为代表

开展向选民述(更多内容请访问好范 文网WWw.)职、持证视察做好服务工作;负责做好上级人大代表在我县开展活动的服务工作;联系指导镇级人大工作。

七、负责做好与有关政府工作部门及相关部门的联系;加强对外联系,适时组织对外学习、交流、考察活动;搞好本委工作总结和对外宣传工作。

八、承办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及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五篇:来凤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工作日益规范

来凤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工作日益规范

2014年4月24日,来凤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5次会议, 根据会议议程,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应邀列席会议的县人大代表、乡镇人大专职副主席,认真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和县人民检察院提请的人事任免议案,依法免去2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务,同时依法任命了13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务,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莫北平分别给被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

据了解,为了规范人事任免工作,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来凤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认真贯彻党的干部路线和方针,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县人大常委会在收到有关人事任免议案后,首先由县人大常委会代工委审查人事任免议案,听取提请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相关人选的情况;代工委审查后提交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是否提请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根据主任会议授权,代工委组织相关工委人员到提请机关了解拟任命人员任职资格、条件及任前公示等有关情况;然后代工委和民族法制工委组织拟任命人员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考试及格者方可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人事任免议案时,组织部门要就任免人员情况和理由作出相关说明,同时,提请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要派人列席会议,听取审议意见,回答询问;拟任命人员在人大常委会审议会议上,要作拟任职发言;拟任命人员获得审议通过后,再颁发任命书。自2014年12月15日来凤县

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1次会议以来,已经任免了72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务,其中,免去职务9人,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组织保证。另据了解,为了将人事任免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来凤县人大常委会拟在年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修订完善《来凤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从而,更好地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

湖北省来凤县人大常委会民族法制工委李明 联系电话及邮箱13997775428,13997775428@163.com 邮编445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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