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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管理合同

时间:2024-06-01 22:25:24
关于委托管理合同十篇[本文共19618字]

关于委托管理合同十篇

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合同对我们的帮助越来越大,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那么合同要怎么拟定?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委托管理合同10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委托管理合同 篇1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精诚合作之前提,展开合作。

甲方:

乙方:

一、乙方负责甲方场所前期筹备至场所经营管理的全面工作(包括人员招聘、岗位培训、人员配臵、资源引进、营销策划、广告宣传、市场调研考察、经营定位及全盘管理)高管3名,人员由乙方安排。

二、合作期间甲方保证公司的合法性及有效性,负责场地的安全和有关管理部门的协调工作,提供工作和经营所需的所有物品,及保障驻场管理人员人身安全。

三、合作期间双方保持必要的工作沟通和交流,甲方有权申请更换驻场管理人员。

四、乙方管理期间确保会所合法经营,禁止场所一切黄、赌、毒活动。

五、合作期间甲方支付乙方月管理费26000元(贰万陆仟元整)。

六、合作期间甲方负责提供乙方住房一套(水、电、物业费)均由乙方承担。

七、乙方负责场所开业前外调资源3组,公司提供资源一个月免费住宿,人员每日以签到费50元给予补助(公司收取台票40—50元)。

八、进场时间约定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管理费以进场之日开始计算。

九、合同约定乙方进场当日甲方支付管理费订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注:订金从当月管理费中扣除。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未达成一致意见前按本协议执行。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管理合同 篇2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业主管理委员会

乙方(受委托方):_________物业管理公司

为加强_________小区(大厦)的物业管理,保障房屋和公用设施的正常使用,为业主创造优美、整洁、安全、方便、舒适、文明的居住环境,根据_________市物业管理方面的法规和政策,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物业管理内容

1.甲方将位于_________区_________路的_________范围内的物业委托给乙方实行统一管理,综合服务。

2.管理事项包括:

(1)房屋的使用、维修、养护;

(2)物业范围的公用设施、设备及场所(地)(消防、电梯、机电设备、路灯、走廊、自行车、房、棚、园林绿化地、沟、渠、池、井、道路、停车场等)的使用、维修、养护和管理;

(3)清洁卫生(不含垃圾运到中转站后的工作);

(4)公共生活秩序;

(5)文娱活动场所;

(6)便民服务网点及物业范围内所有营业场所;

(7)车辆行使及停泊;

(8)物业档案管理;

(9)授权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项。

第二条 委托物业管理形式

承包经营、自负盈亏。

第三条 物业管理期限

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四条 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本合同规定甲方将住宅区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

(2)监督乙方对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的合理使用,并按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管理办法拨付给乙方。

(3)按市政府规定的比例提供商业用房(总建设面积的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给乙方,按月租金_________元租用,并负责办理使用手续;

(4)给乙方提供管理用房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_________平方米,员工宿舍_________平方米),按月租金_________元租用;

(5)负责向乙方提供本住宅区工程建设竣工资料一套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7)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半年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完不成第六条规定的目标和指标或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有权终止合同;

(8)负责确定本住宅区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9)委托乙方对违反物业管理法规和规章制度以及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予以罚款、责令停工、责令赔偿经济损失,以停水、停电等措施对无故不缴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行业责任人进行催交、催改;

(10)协助乙方做好宣传教育、文化活动,协调乙方与行政管理部门、业主间的关系;

(11)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2.乙方责任、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本住宅区物业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2)遵守各项管理法规和合同规定的责任要求,根据甲方授权,对本住宅区物业实施综合管理,确保实现管理目标、经济指标,并承担相应责任,自觉接受甲方检查监督;

(3)根据住宅区内大、中修的需要制订维修方案,报甲方审议通过后,从公用设施专用基金中领取所需的维修经费;

(4)接受甲方对经营管理过程中财务帐目的监督并报告工作,每月向甲方和住宅区管理部门报送一次财务报表,每三个月向全体业主张榜公布一次管理费收支帐目;

(5)对住宅区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其使用功能,乙方如在住宅区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6)乙方须本着高效、精干的原则在本住宅区设置管理机构和人员;

(7)建立本住宅区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8)负责测算住宅区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并向甲方提供测算标准与依据,严格按照甲方审议通过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

(9)有权依照甲方委托和业主公约的规定对物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10)在管理期满时向甲方移交全部专用房屋及有关财产、全部物业管理档案及有 ……此处隐藏16940个字……包干制。

1.2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高层电梯公寓: 0.60 元/㎡?月

商业铺面: 0.80 元/㎡?月

1.3乙方按照上述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提

供服务,盈余或亏损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1.4物业服务费用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4.1 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法定公积金、公益金等。

1.4.2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1.4.3 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1.4.4 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1.4.5 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1.4.6 办公费用。

1.4.7 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1.4.8 法定税费。

1.4.9 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

1.5业主应于接房之日起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对非因甲方原因未接房的,从甲方

公告通知接房截止日第二日开始计收)。

1.6自甲方首次交房之日截止,售房率超过70%,即未售空置房率低于30%,乙方免

收甲方未售空置房的物业服务费用。如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其物业服务费用由甲方全额交纳。

1.7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

负连带交纳责任。业主与物业使用人之间的交费约定,业主应及时书面告知乙方。

1.8物业管理服务费标准的调整,由乙方提出方案,经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讨

论通过后执行。

1.9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逾期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的,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1元交纳滞

纳金。

1.10 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在每半年第一月十日前履行交纳下半年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义务。

1.11 物业管理费中不包含本物业公共财产和公众责任保险费。此费用若需发生,由业

主自行承担。

2.0车位场地使用费

2.1机动车车位场地使用费

2.1.1 己售产权(使用权)式停车位(库)场地管理费:30元/月·个;由使用人向乙

方交纳车位场地管理费。

2.1.2 地面停车位场地使用费;由乙方负责经营管理,作为乙方物业管理服务费用不足

部分补贴。

2.1.3地下停车位场地使用费;地下产权停车场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管理,由乙方收取相关

车辆场地停放费用,其利润分配方式为:在扣除必要的成本后,利润的70%归甲方,30%归乙方。未出租车位不计成本。

2.1.4 临时停放的车辆场地使用费按地方相关规定标准执行。

2.1.5非机动车车位场地使用费按地方相关规定标准执行。

2.1.6临时停放由乙方按地方相关规定标准向车位使用人收取。

3.0乙方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毗连部位的维修、养护及

其它特约服务,由当事人按实发生的费用计付,收费标准由双方协商。

4.0其它乙方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提供的特约服务费根据市场定价,由乙方向业主或

物业使用人收取。

5.0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场地的维修、养护费用:

5.1房屋共用部位:

小修、养护费用,维保期内由甲方责成施工方承担,维保期后由乙方承担。 大中修、更新、改造费用,维保期内由甲方责成施工方承担,维保期后从维修基金中支付。

5.2房屋共用设施、设备:

小修、养护费用,维保期内由甲方责成施工方承担,维保期后由乙方承担。 大中修、更新、改造费用,维保期内由甲方责成施工方承担,维保期后从维修基金中支付。

5.3公共绿地:

养护费用,维保期内由甲方责成施工方承担,维保期后由乙方承担。

大中修、更新、改造费用,维保期内由甲方责成施工方承担,维保期后从维修基金中支付。

5.4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

小修、养护费用,维保期内由甲方责成施工方承担,维保期后由乙方承担。 大中修、更新、改造费用,维保期内由甲方责成施工方承担,维保期后从维修基金中支付。

6.0关于交房后的水电费用

6.1甲方向业主交房成功后(业主验房签字确认后),以业主室内计量表读数为业主

应交水电费的计算起数。

6.2如在物业保修期内,因保修事宜产生的费用,甲方负责追收。如果因业主(或使

用人)使用不当造成,其费用由乙方负责追收。

6.3乙方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的需要,可提供水费、电费、燃气费的代收代缴收费服务

(代收代缴费用不属于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对水、电、气误差部分(总表与分

表之间所产生的误差)以及计划外用水等按业主(租户)实际水电气使用量进行合理的分摊。

7.0其他补充约定事项

7.1甲方负责给乙方提供能达到物业服务使用要求的物业管理用房。

7.2垃圾处理费、装修管理服务费按地方政府相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物业的经营与管理

1.0乙方负责停车场收费及收益处理,应与停车场车位使用人签订书面的停车管理服

务协议,明确双方在车位使用及停车管理服务等方面的权利义务。

2.0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备设施统一委托乙

方经营,经营收入作为乙方物业管理服务经费不足部份补贴。

第六条、物业的承接验收

1.0对于本合同签定后承接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甲乙双方应进行查验并

签定确认书,作为界定各自在开发建设和物业管理方面承担责任的依据。 2.0乙方承接物业时,甲方应向乙方移交下列资料:

2.1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

等竣工验收资料。

2.2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2.3特种设备检验报告。

2.4消防验收意见书。

2.5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2.6本物业全部房屋的产权测绘面积。

2.7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3.0委托乙方管理的房屋、设施、设备应达到国家验收标准要求(单位工程评定等级

均需达到合格)。并应依据建设部(91)年ZBP30001-90《房屋接管验收标准》的规定向乙方交验房屋。如存在质量问题,委托乙方负责与甲方责成施工方协调,由甲方责成施工方返修,并由甲方责成施工方支出全部费用。如甲方责成施工方不配合或不能及时返修的,由乙方另行聘请专业队伍返修,相关费用由甲方留置的甲方责成施工方维保金中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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