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华】租赁合同四篇
随着时代一步步向前发展,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合同,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可是日常签合同困扰越来越多,我们该如何拟定合同呢?下面是关于租赁合同4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吊篮承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吊篮出租方: 南通宇博建筑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国家有关法规,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因工程需要租用电动吊篮,每台配用钢丝绳根据楼层高度配置,电缆线100米。
合同期限自本合同签字盖章后生效,至甲方用完设备,结清款项为止。
第二条 甲乙双方的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在使用吊篮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吊篮安全操作规程合理使用,因操作不当,如:超载、提升机进异物、安全锁进异物等所造成的停用由甲方负责。
2、甲方必须在<吊篮进场清单>上签字确认吊篮进场的数量。甲方在合同期内对吊篮负有完全的保管责任,在此期间发生的丢失、非正常损坏、盗窃等由
甲方负责赔偿。如有以上情况,并按附件中<吊篮零部件价目表>的价格进行赔偿。
3、甲方使用吊篮设备不得转租、转借、挪用。
4、甲方负责吊篮垂直运输、搬运、装卸车。并在乙方的指导下进行吊篮的安装、移位、拆卸,其安装人员的人身安全由甲方自行负责,乙方不承担任何事故
费用。
5、甲方在乙方提供技术服务及维修过程中为乙方提供必要的方便条件。如住宿、用餐等。
6、甲方必须按需提供二级配电箱及电线到楼顶,保证一机一闸,以供吊篮使用。
7、甲方操作人员须持证上岗。
8、吊篮在使用过程中,如需移动,使用前必须双方验收并做记录签字确认,方可使用。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及时向甲方提供符合技术要求、性能安全可靠的吊篮设备及相关技术资 料,施工现场安装调试吊篮时,给予技术指导,并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短期
技术培训,保证甲方正常使用吊篮。
2、如因吊篮设备质量原因造成的事故责任,由乙方负责。
3、在吊篮使用过程中,如发生故障,凡属非正常损坏(摔、砸等情况及不按技术要求操作造成的损失),乙方按维修所更换配件及工时合理收费,属正常磨
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4、施工现场计租费20台以上,乙方安排技术人员1名,如施工现场计租费20台以内,技术人员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5、乙方应及时提供对吊篮的维修服务,保证甲方正常使用。若停用半天以上仍得不到维修的,该吊篮当天不计费。(同时需乙方现场维修人员签字确认。)
6、乙方向甲方提供 《吊篮安全操作规程》,并与甲方共同在安全交底责任书上签字。
第四条 租用数量以进场吊篮清单台数为准;
吊篮型号:ZLP(D)型电动吊篮。
第五条 租赁吊篮押金及租金结算、支付方式
1、甲方在吊篮进场前将预付乙方押金 20xx 元/1台(大写: 贰仟元/1台)。以后每月与乙方结算一次,(于每月25日前向乙方支付上月租金,如不结清上月租金,乙方有权停止使用吊篮且租费照计),乙方预付的押金留作抵算最后一个月的租赁费,多退少补,但尾欠款项必须在吊篮退场前全部结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支付吊篮租金。
2、吊篮租金:55 元(大写:伍拾伍 元)/台/天。(不含税)由甲方负责安装、移位、拆除,乙方安排现场人员指导、安装。
3、吊篮检测由甲方负责, 如需乙方负责检测,则甲方需支付乙方检测费 500/元/台。
4、如甲方不按合同规定期限付款,乙方有权停用吊篮,并且租赁费照常计算直至工程完工。若工程完工后甲方所欠吊篮租赁费违反承诺与乙方不能及时结付,乙方将有权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此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5、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异型吊篮及异型的屋面结构等,价格另议。
第六条
1、甲乙双方在使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以上条款如有违规各自承担相应的法律法规及经济责任。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可另订合同副本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吊篮进场时间,甲方须提前 7 天通知乙方。
5、如吊篮损坏或需要移位则每次支付人工费 元每人每天。
6、非标吊篮制作、材料、技术指导合计元。
7、款未付清之前此合同长期有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负责人: 负责人:
电 话: 电 话:
地 址: 地 址:
日 期: 日 期:
身份证复印件: 身份证复印件:
合同签订地址: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
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该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大写)
乙方按
甲方保证拥有房屋产权,提供相应证明。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除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付房屋前办妥。
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
1.水、电费;
2.煤气费;
以下费用由甲方支付:
1.供暖费;
2.物业管理费;
第十条 房屋押金
1、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甲方则优先同意继续租赁;
第十三条 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第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五条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第十六条 其他约定
(一)出租方为已提供物品如下:
(1)(2)(3)(4)
(二)当前的水、电等表状况:
(1)水表现为:度;(2)电表现为: 度;(3)煤气表现为:度。 第十七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章):_____乙方(签章):_____
电话: 电话:
账号:
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甲方:南京舜安食品保鲜有限公司
乙方:南京果生梦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一、 租赁范围
乙方租赁甲方的场地和设备及生产许可的设备材料及相关的部分设施
二、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一年。
从20xx年 月 日起至20xx年 月 日止
三、租赁费用、履约保证金及其缴纳方式
(一)租赁费用标准
租金为拾玖(19)万元整。。
(二)履约保证金
(三)缴纳方式
乙方分两次缴纳租金
指定账户如下:
单位名称:
开户行:
银行帐号:
四、责任和义务
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协助乙方协调地方关系,做好综合治理工作,提供良好的经营环境。
(二)甲方应在本合同签定后10日内,将租赁财产交付乙方,并保证租赁财产在租赁期间符合约定的用途。
(五)甲方负责场地的水电线路维修,保证乙方正常经营活动的水、电畅通。
(六)甲方应按照消防部门的要求,将有关的消防设施配臵齐全。
(七)租赁期满前,甲方就继续租赁经营与乙方洽谈,乙方具有优先承租权。
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一)乙
(三)乙方未经甲方许可,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增设他物,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原状,乙方承担费用及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经甲方同意乙方增设他物,乙方经营期满后,可移动物由乙方自行带走,不可移动物产权折价卖与甲方。
五、特别事项
(一)因不可抗力造成租赁财产损害的,由甲方承担,由此造成乙方不能正常经营的,双方协商可酌情减免乙方的租金。若
甲方过错造成乙方无法经营,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因其他原因造成租赁财产损失均由乙方按原价赔偿。
六、合同的终止与解除
(一)合同出现下列情况时,双方的权利义务终止:
1、合同履行期满,且双方已完全履行了合同;
2、合同解除;
3、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其他情形。
(二)甲方在下列情形下享有对合同的解除权:
1、乙方擅自转租的;
2、乙方有违法经营行为的;
(三)乙方在下列情形下享有对合同的解除权:
1、本合同中“特别事项”
2、甲方违反合同约定,致使乙方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情形。
(四)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七、违约责任
(一)乙方应按期交纳履约保证金、租赁费用等,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延迟支付租金、履约保证金和水电费用的,除按日支付年度租赁费用万分之五违约金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二)乙方应保证合法经营。对乙方经营中的违法犯罪活动,甲方有权进行制止和揭发,并根据情节轻重,有权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承担因其违法犯罪行为导致甲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并按照租赁费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
(四)若一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一切义务,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并赔偿守约方的一切损失。
八、合同纠纷处理
当合同执行中发生合同纠纷时,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请。
九、附则
(一)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
(二)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三)本合同未有规定的,参照有关法律、法规。
(四)本合同的解释权,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后共同行驶。协商不成的,按《合同法》的规定解释。
(五)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作出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出租人):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人):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原则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同意就下列房屋租赁事项,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座落在本市 租赁给乙方,计建筑面积约为 平方米。乙方租用上述房屋作居住之用。
二、该房屋租赁期自 年 月__日起至 年 月__日止。租赁期满后乙方若需续租,须在租房合同期满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租权,但须重新确定租金和签订租赁租房合同。
三、该房屋每月租金 元( )人民币,先付后住,实付租金以甲方的收条为准。
四、为保证本租房合同的全面履行,在签订本租房合同时,乙方应支付给甲方押金1050元(壹仟零伍拾元整)人民币(押金不计利息),合同期满,费用结清后本押金退还乙方。若乙方不履行租房合同,则押金不予返还;若甲方不履行租房合同,则应将押金全额返还并赔偿乙方壹个月的租金费用作为因租房造成的损失。租赁期内,无特殊情况,甲乙双方不得私自随意加减租金和更改终止合同租赁期。
五、对甲方室内家具、家电应注意爱护,如有损坏,应由乙方负责维修,甲方不承担维修费用。租赁期满后交还给甲方房屋中的所有家具、电器应完整并可以正常使用。
六、物业管理费、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等费用由甲方负责。乙方入住时,有责任协同甲方认定相关数据并办理有关的居住手续。
七、租赁期间,乙方不得发生下列行为:转租本房屋或用其作担保、将租赁场所的全部或一部分转借给第三者或让第三者使用、未经甲方同意在租赁场所内与第三者共同使用。
八、租赁期间由于乙方及其使用人或与乙方有关人员的故意或过失行为而对甲方、其他住户或者第三者造成损害时,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九、租赁期间,房屋遇到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毁坏,本合约则自然终止,互不承担责任,房产发生重大损失或倾倒危险而甲方又不修缮,乙方可终止合约,甲方应退还按金或乙方在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代甲方修缮,并以修缮费用抵销租金。
十、租赁期间乙方须遵守物业的管理制度,须妥善使用租赁场所及公用部分。不应在本建筑物内发生下列行为:
(1)将危险物品带入楼内或实施其他有害于大楼安全的行为;
(2)给甲方或其他住户带来损害的行为,以及对整个建筑物造成损害的一切行为;
(3)违反社会治安、国家安全和违法行为;
(4)室内不得使用明火做饭。
十一、租赁期间,乙方应保证甲方屋内家具和电器完整、不得缺失。在甲方回收房屋时进行验收,若发现家具或电器缺失,乙方应按照物品原购置价予以赔偿。
十二、乙方如发生以下行为之一,本合同自动终止,甲方有权收回房屋。甲方有权另行出租,对房内物品不承担任何责任。
(1)租金及其他债务超过半个月以上未付;
(2)违反本合同的有关规定的;
(3)给其他住户生活造成严重妨碍,住户反映强烈的;
(4)触犯法律、法规、被拘留或成为刑事诉讼(公诉)被告的,以及本人死亡或被宣告失踪等情况发生的;
(5)有明显失信或欺诈行为的事实的。
十三、补充条款
合约到期,承租方如不续约,应允许甲方提前半个月带人看房。承租方租赁期结束应保持该房整洁。
十四、房内设施清单如下:空调壹部、洗衣机壹台、电热水器壹台、
十五、入住时水电表读数:电 度;水 方。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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