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装代理合同15篇
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服装代理合同,欢迎阅读与收藏。
服装代理合同1甲方:深圳xxxx织品有限公司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代销“X”女装,双方就此达成协议如下:
1、供货
甲方提供乙方x品牌女装产品,在乙方的店面零售。甲方每次送货提供货物清单二份(如果是快递,货物将附有装箱单,装箱单无须签字,甲方会另外寄送货物清单,此单需要签字后交还甲方一份),乙方清点确认后,一份签字盖章交甲方。
2、价格
甲方按以下价格折扣与乙方结算。
3、结算周期和方式:
甲方按批提供乙方货物,每批的供应原则是,每款/每色(如有多色,一般提供1到2个颜色给乙方)/每个尺码按照3件/2件/1件的比例。乙方销售后,通知甲方补充货物。每xx天结算一次。乙方以现金结算给甲方。甲方收到货款后,提供乙方收据。但不提供乙方任何形式的发票。
4、质量
甲方保证委托乙方销售的产品符合以下质量条款:
纺织面料所有物理指标和色牢度指标符合欧美质量标准;服装的缩水率,按照-3~+3%为合格;-5~+5%为合格(任何含有氨纶或人造棉的产品)。特殊产品甲方有义务向乙方书面正式说明。
5、乙方义务
乙方确保甲方所提供的商品在销售及保管期间无丢失。无损坏。无污染及吊牌/商标/成份标完整,乙方在收货时必须核查清晰,否则按已销售计算。每款每色每码各一件,因乙方需要出样,可以允许有吊牌破损。
(如乙方需要在多家店销售,请提前告知甲方)
6、退货
乙方可以随时退还甲方未销售的货物,所有退回的销售物品必须包装/吊牌/商标/成份标完好(以上承诺乙方一套展示样的不在此要求范围中)。甲乙双方无须为退还的物品支付给对方任何费用。
每一季,距第一批货供货的30天,如乙方销售不佳,甲方可以要求索要回产品,乙方需要在一周内准备好退还甲方。
7、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一份。
甲方:深圳xxxx纺织品有限公司
乙方:
甲方签字:xx乙方签字:xxx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
服装代理合同2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本着自愿及平等互利的原则,达成以下合作合同。
1、甲方授权乙方在省市,以专卖形式销售甲方的《XXXX》品牌系列服饰。
2、乙方的经营地点应选当地的繁华地区或信誉良好的商场。专卖店面积不得低于40平方米。商场专柜不得低于25平方米。
3、乙方选择以下第()种方式经销:
(1)、销售商3。5折买断,无换货率。年进货额达到20万时,可享受进货额2。8%的返利。年进货额达到30万时,可享受5。7%的返利,此为最上限。返利方式为同等价值的货品(首批货款三万以上,可有20%换货率)。
(2)、销售商拿货折扣为3。8折,换货率20%。进货额达到20万时,可享受进货额2。6%的返利。年进货额达到30万时,可享受5。2%的返利,此为最上限。返利方式为同等价值的货品。
(3)、个别地区散货销售,不加盟,拿货折扣为4折。
(4)、乙方如需增值税发票,甲方按开票额另扣6%税款。
4、以诚为本,真诚合作,乙方不需向甲方缴纳加盟金。甲方只是象征性收取5000元代理保证金,以维护该品牌无形和有形资产的利益,并作为和约执行的保证。合同到期后,保证金无息退还。
5、平时发货销售商可到公司看样订货,也可通过公司发样衣的形式看样订货。样衣发放方式选择第()种方式:(1)每款各色均发一件,但码相连,即齐色连码。如不中意,可全退。(2)每款色,每色件,每色码数相连(相同/随意)该方式如果哪个色有出售,该色即不可退货。如没有出售,该色样衣可全退。订货均以书面方式为准,现款现货。乙方决定采用第种发样衣方式。
6、单店首批进货,春、夏季不得少于3万,秋冬季节不得少于4万元。以最低的标准保证本品牌服饰品种丰富齐全的良好形象。
7、如果乙方连续三个月,每月进货额低于5000元。将视为乙方放弃该地区经销权,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视具体情况而定)。
8、有换货率的销售商,当季货品不能换下季货品。附件不全或污损的货品不能调换。所有换货以及退样衣期限以甲方发货之日起至甲方收货之日止,原则上不得超过30天。
9、有关货品的运输方面,甲方可以代为办理。其运输工具的选择和运输费、手续费、保险费等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若在运输途中发生任何货物损失,责任由运输方承担。
10、乙方收到货物后,如对产品质量、数量等有异议,需在收到货后24小时内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否则甲方不予受理。有质量问题的货品必须在收到货后的7天内退回甲方。如经甲方鉴定此质量问题非生产过程造成,而属于乙方在销售过程中所致,则甲方保留更换与否的权利。
11、乙方需在开业后15天内,将店内、外各一照片邮寄公司备案。且每周向甲方报送销售报表,以便甲方及时调整乙方的配货计划,以利于销售,共同发展。
12、营业支持
(1)、甲方免费提供服装画册、塑胶手提袋、开业之初不超过2平方米的室内喷绘图片。
(2)、甲方以成本价提供品牌标志,专用衣架、纸手提袋、广告画、灯箱片等宣传品。
(3)、甲方提供店面的设计服务以及相关装璜及器材的使用建议。
(4)、每季节举行订货会以方便加盟商选款式。
(5)、多年专卖店零售的成功经营管理模式。
(6)、利润空间的全力支持,区域的独家经销。
(7)、严格的区域划分,避免相互蚕食市场的无序竟争,确保加盟商利益的最大化。
(8)、快速反应的客户服务,及时帮助您解决疑难困惑。
(9)、甲方提供店员培训、销售技巧、陈列展示及服务礼仪等。
(10)、甲方在知名媒体不定期的投放广告,不断提高品牌知名度。
13、违约责任
有下列情况之一,扣除保证金或定金,并甲方有权终止合作:
(1)、订货后,又取消订货者。
(2)、以低于市场价格,扰乱甲方价格管理,或更换商标等破坏甲方品牌形象及声誉者。
(3)、抄袭本品牌款式,用非正常手段干扰甲方的经营活动者。
(4)、月进货额未达到本意向书的约定, ……此处隐藏21130个字……货现象,处罚如下:
A、 首次甲方给予乙方书面警告,乙方向甲方做出书面保证,停止越区供货、窜货、没收所有窜货产品并罚款人民币20000元,用于赔偿被越区方的代理商损失。
B、 第二次发现乙方跨越区域供货、窜货现象,甲方有权停止供货给乙方,乙方应无条件赔偿造成被窜货区方的所有经济损失并罚款人民币50000元,情节严重的甲方无条件取消乙方代理资格。
C、 第三次发现乙方跨越区域供货、窜货现象,甲方将无条件的取消乙方的代理商资格,并责令乙方7日内清还公司的所有债务,同时停止使用与有关Le Papillon 服饰的一切商标及形象规范。
第二条 :代理许可的期限
甲方授权乙方的代理许可期限为3年(自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月1日止)。协议期满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继续合作的优先权。
第三条 :代理许可条件
乙方一次性交纳品牌保证金10 万元人民币,且款项以收据或汇款单为准。乙方首批备货不得低于15万元。当双方终止合同,乙方若无违约行为甲方,于一个月内如数退还乙方保证金。
第四条 :代理商所承担的费用及结算
(一)、乙方所代理甲方的产品,甲方按统一折扣价供应,甲方执行“款到发货原则”,乙方先将货款汇入甲方指定账户,甲方才给予供货。
(二)、货物运输费以及专卖店配套用品的运输费由乙方承担
(包括一切货品保险,装卸费用,退货运输费)。甲方负责为乙方代办承运手续。
(三)、对帐:甲乙双方保留发货清单、票据及凭证进行账目核对。要求双方财务每月
底对帐一次,并在传真单上签名确认,传回甲方财务部。
第五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授权乙方在规定的销售区域经销“Le Papillon ”服装品牌专卖、专厅、专柜的产品。
2、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销售区域进行严格管理和不定期检查,若发现乙方跨区域供货、窜货,或有损品牌形象等行为,甲方有权对乙方做出相应的处罚。
3、 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并追究原因产生的一切后果。
4、 甲方有权对乙方销售的“Le Papillon ”服装产品的真伪、优劣进行检查。
5、 甲方拥有“Le Papillon ”服装品牌商标专利权,有权在协议期限内及核准店铺特定范围内赋予乙方商标许可使用权。
6、 甲方有提供品质优良,品种齐全的“Le Papillon ”服装产品义务,并能不断更新产品款式,以满足乙方销售需要。
7、 甲方有帮助乙方有效拓展业务网络之义务,并提供最新货品信息,提供成套的宣传资料的促销信息。
8、 甲方提供的货品如有质量问题,准予全部退换,但乙方应保证货品原包装不被损坏,在遵守产品换货相关制度后甲方予以退换。
9、 为了严格贯彻“Le Papillon ”服装专卖店的营销文化与机制,在乙方开业前,甲方负责培训乙方管理人员及指导员工开店时商品陈列,店面装修,全力协助乙方建立全面优质的管理及服务。并不定期或定期对乙方店铺进行技术性监督性考查;为乙方提供有效服务知识和广告宣传资料等,特许专卖牌、产品画册、专卖店装修设计资料及开业指导培训手册等。
10、甲方在授权乙方特许期间,保证在同一区域不授权第三方,乙方也无权转让授权第三者。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有义务对假冒“Le Papillon ”服装商标和侵犯“Le Papillon ”服装商标权的行为向甲方举报,并有义务配合甲方进行处理。
2、 乙方有权根据所在区域策划、组织和落实各项促销活动。
3、 乙方有权在自己的区域内为本品牌开展广告活动(例如:媒体、车身、灯箱、报纸、广播等)但须报甲方审批后方可执行(有关费用承担另行达成协议作为附加协议)。
4、 乙方店铺内的员工应按规定穿着统一制服,制服成本由乙方承担。
5、 乙方应负责经营场地的一切装修及费用,装修设计图及道具制作图由甲方提供以确保视觉效果符合统一标准。(有关费用承担另行达成协议作为附加协议)。
6、 乙方有权视产品质量问题提出异议,需传真退换货申请单,报甲方确认。
7、 原则上执行地区市、县开设一家独立零售商,潜力大、经销能力强的市场,可开多家专卖店,但必须在公司规定的区域内销售,所开设的专卖店,应严格按甲方营运程序执行。
8、 在协议期限内,乙方必须完成人民币200万元销售任务(按公司的回款额计)。
9、 在实行网络化管理未完善前,每天必须向公司传真销售日报,每月25日向甲方提供进销存报表及反馈市场信息,并配合甲方做好市场调查。
10、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市场销售好的服装款样,并寄回甲方(费用由甲方承担,凭发票报销)。对于乙方提供信息,如确具有很好的参考价值,甲方投产并产生效益的,按奖励措施给予奖励。
11、乙方在经营中所发生的一切工商,税收等各种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和外界发生一切业务均属于乙方自己的民事行为,在任何情况下,无权代表甲方做出任何承诺。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有下列行为时,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追究违约责任。
1、 乙方失去其法津认可的法人资格或店铺经营权。 2、 乙方未达到甲方指定的销售额。 (二)、若甲方违反条款,乙方有权提出终止并商讨赔偿。 (三)、合约期满或其他原因终止协议,乙方必须:
1、 支付所欠货款给甲方。
2、 停止营业,交还特约代理牌,并停止使用一切标识。
第七条 :保密守则
1、 甲方有权利和义务为乙方从事的经营办法、财产、进行保密。
2、 乙方在代理期间或终止代理后,有义务为甲方做好保密工作。
3、 甲方有权利到乙方所属区域销售核对。
第八条 :其它
1、 若发生异议应在互利自愿原则下共同协商解决,并补充与本协议同等法律效力的补充协议;
2、 如执行本协议时双方发生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进行解决,如果确有分歧可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行裁定。
第九条 :附录
1、乙方一年内开设专卖店3家以上(含商场),合同期内完成200万销售回款额,甲方将奖励乙方实际回款额的2 %为广告支持;
2、乙方一年内开设专卖店达5家(含商场)合同期内完成500万元以上销售回款额,甲方将奖励乙方实际回款的5 %为广告支持。
A、 奖励的广告支持部分纯属于广告费用,不做现金奖励;
B、 甲方可依据实际情况先投入广告,由乙方先支付费用,待合同期满达到以上1、2条,两条任一标准由甲方支付。
第十条 :补充协议
在发展固定分销网点时,新增分销网点,须向甲方签约,由甲方统一开具授权书,颁发证书后方可运营,在加盟过程中需缴纳的保证金、设备款,统一由甲方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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