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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员工绩效考评办法

时间:2024-11-02 04:13:52
保险公司员工绩效考评办法[本文共974字]

遵照市公司党委的指示精神,为实现鼓励先进激励后进,全员共同进步目的制定本考评办法。本着客观公正、科学合理的考评方针,对全员从本职岗位职能指标、民主评议结果、加减分三个方面进行员工绩效考评。

一、岗位职能指标考核(占比90%)

1、月度个人岗位指标在全市排名(权重值70%)

放心员工:分渠道全市岗位指标排名第一名至第三名奖励积分30分,20分和10分。

用心员工:收展渠道全市岗位指标排名第四名-第七名奖励5分

营销渠道全市岗位指标排名第四名-第十名奖励5分

操心员工:全市岗位指标排名后三名扣罚20分,10分,5分。

2、所在渠道内勤员工按包保团队的完成比指标进行渠道排名(权重值30%)

放心员工:按公司渠道岗位指标排名第一名奖励积分30分。

用心员工:按公司渠道岗位指标排名第二名奖励10分。

操心员工:按公司渠道岗位指标排名末位扣10分。

二、民主评议结果(占比10%)

按照外勤销售人员、普通员工、管理干部、公司领导成员4个层次,对员工个人履职能力、服务态度、团队意识三个方面测评打分。分值为1-10分。

1、外勤销售人员评分系数为10%

2、内勤员工评分系数为20%

3、管理干部评分系数为30%

4、公司领导班子成员系数为40%

三、岗位职责加减分

(一)履职尽责加分

1、岗位本职工作突出,服务质量获得客户赞扬。获得表扬信、锦旗的加10分,受市公司表彰的加20分,受省公司表彰的加30分,受到政府部门、其他外部机构表彰加40--50分。

2、各类任务中被上级认定为重大贡献的加10分。

3、后援部门积极参与销售服务活动的,视具体情况加3分--6分。

(二)积极争取荣誉加分

对参加省公司级以上竞赛等活动获得前三名的加50分,未获得名次的每次加20分。

对参加市公司级以上竞赛等活动获得前三名的加30分,未获得名次的每次加10分。

(三)工作不利扣分

1、因人为操作错误或工作处理不当;被市公司通报的每次扣10分,被省公司通报的次扣20分。因业务服务不到位导致客户投诉的,到监管机关的扣50分、到省公司扣40分,市公司扣30分,本公司扣20分处理。导致公司经济损失的,绩效考核成绩“一票否决”清零。

2、服务意识不强,或处理与其他岗位交差的业务时,不主动解决问题,推诿扯皮、消极怠工每次扣10分,造成上级公司通报批评的每次扣20分,造成投诉的扣30分,导致公司整体业务进度滞后的扣40分,导致公司损失的扣50分。

3、违反公司考勤管理规定,除按相关要求扣罚外,同时在当月绩效考核中扣分。迟到每次扣1分,早退每次扣1分,旷工每次扣10分。非因工作需要玩手机、打游戏等无关事务,每次扣10分;

四、考评规则

1、个人考核得分按考评周期公布,无固定周期的项目在发生当月考评公布,个人最终得分与当月绩效工资挂钩。

2、本办法第四项“岗位职责加减分”均在月度总得分中加减;

3、年度个人评优评先将以个人累计的月度得分作为依据。

4、按上述考核规定每1积分为10元。

4、本考评办法自2020年7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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